2023年,温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温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任务,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抓好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
全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集中观看和自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在局党组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会议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学习5余次,打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思想之基,让财政干部充分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创造干部队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有序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规划,把法治财政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相关股室协力完成,督促推动任务落实。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着力打造法治财政、阳光财政。
三、健全保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工作,将各部门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年度工作经费,设立专项经费,根据每年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到位。按部门预算标准全额保障了政法系统人员和公用基本支出,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务、综合治理等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开展。2023年财政共安排司法行政相关经费466.9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66.97万元,上级拨付300万元,有力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依法治县等方面的职能。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财政法治化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主体意识,要求各预算单位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财政部门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指导各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联合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及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自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厘清采购当事人职责,提高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检查4次,我县政府采购各环节更加规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探索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投诉处理模式,提升了我县政府采购投诉质疑处理质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事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定期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五、存在不足和下步计划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形成,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力度需要加强,因场地限制、业务工作性强等原因,较难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基本以大屏幕播放视频,滚动屏播放标语、宣传栏、条幅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不足,效果欠佳。二是近年来,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对财政法治化建设和预算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干部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有力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社会经济发展,围绕财政法治工作实际和执法职能,将普法计划细节化、目标化、责任化,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高质量发展。
温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