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县第四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3-11 14:54 责任编辑:温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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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温县第四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温教字〔202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皓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县第四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存档版)》。项目编码:2309-410825-04-01-935977。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祥和路与郭熙大街交叉口西北侧温县第四实验中学校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599.80平方米,新建地上五层建筑1栋,建筑高度19.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主体工程及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工程。

四、原则同意设计的建筑地基基础采用柱下条形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类别为甲类,防水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落实市政配套条件以及学校现有设施条件。                                                                       

六、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61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3.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46万元,预备费77.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八、项目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按照《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焦发改投资〔2021〕247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九、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

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温县第四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doc

责任编辑:温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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