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第一高级中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多媒体教室及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校文〔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中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多媒体教室及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401-410825-04-01-500584。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625.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学生宿舍楼、1栋多媒体教室、1栋室内体育馆,同时建设室外管网、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
四、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69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2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8.12万元、基本预备费318.9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方案。该项目在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监理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请你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
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