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10-17 08:58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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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敢杰、郑真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融机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接收抵债资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会同税务局对两个代表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金融机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接收抵债资产进行了研讨。

近年来,我中心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年31号)、《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35号)文件精神,持续宣传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对接银行,会同税务局主动协调农信社在凯创重工抵债资产处置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税务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根据抵债资产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研究解决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事项,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享尽享。



温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温县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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