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7-05-10 16:5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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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1.1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直接指挥下,通过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置特大事故,最大限度的缩小政治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温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和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企业服务局、总工会、县气象局、县电力公司、和各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

    (2)抢险救援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组长。

    (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4)治安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事故发生地派出所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县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

    (5)后勤保障组:由县企业服务局、财政局、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县企业服务局负责人任组长。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2.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贯彻指挥长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行动。

    2.2.3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 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技术专家预测、掌握和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扩大: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中企业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医疗救护组: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治安警戒组: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事故区域内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收集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7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应急响应与现场救援

    3.1先期处置

    全县各非煤矿山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在不影响救灾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做准备。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政府值班室:6192669  县公安局:110

    急救电话:120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安监局):6196005

    3.2专业救援

    3.2.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3.2.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2.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3.2.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3善后处置

    3.3.1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3.2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3.3.3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3.3.4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4  工作要求与预案演练

    4.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按照实战的要求,做到组织、任务、措施和责任四落实,严阵以待。

    4.2各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完全服从指挥部指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3为避免事故报道失真和宣传有误,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报道和新闻发布,指挥部统一安排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负责。

    4.4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实战的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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