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7-07-13 16:5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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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及原则

    1.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形成统一的指挥部,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烟花爆竹事故救援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人武部、驻温武警部队、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2.1.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和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和后勤保障组。

    2.2职责分工

    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确立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应急演练。

    在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中,各工作机构要各司其职,具体职责如下:

    2.2.1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各个专业组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由安监局负责。

    2.2.2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疗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 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

    2.2.3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专业抢救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中毒类事故由县卫生局负责,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局负责。

    2.2.4治安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县公安交巡警大队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2.2.5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供销社负责。

    3  现场组织与救援

    3.1先期处置(事故单位)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进行事故的抢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事故报警救援电话:

    (1)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6192669

    (2)县公安局电话:6196005

    (3)县公安局电话:110

    (4)县公安消防大队电话:119

    (5)县卫生局值班电话:6102840

    (6)急救电话:120

    上述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2专业救援

    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指挥长的指挥下,各专业组应根据职责分工,携带必备的救援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在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3.2.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 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2.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乡镇、名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2.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2.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3.2.5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2.6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3.2.7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 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3.2.8县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3.2.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特种生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督查。

    3.2.10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3.2.11县供销社负责制定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3.2.12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3.2.13县民政局: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2.14县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

    3.2.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3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和综合协调组应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4  报告程序及要求

    4.1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

    4.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镇、本部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3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确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 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5  应急救援及演练

    5.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5.2发生重大事故是,本预案与《温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发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5.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适时进行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提高救援能力。

    5.4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5.5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驻温武警部队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抢险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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