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7-10-24 17: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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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防止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置,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 救援预案。

    1  应急救援的目的和原则

    1.1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1.2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1.3使承担抢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工作有程序、有步骤,使应急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危险源、及时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的目的。

    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分头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  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2.1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控制抢修危险源;

    2.2组织消防灭火、抢救受害人员;

    2.3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2.4组织抢救、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2.5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2.6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医疗物资、设备器材、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

    2.7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害程度;

    2.8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3  本县危险化学品行业情况

    本县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主要分布于工厂、加油站点、街面商铺等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主要有:汽油、柴油、氧气、乙炔、石油液化气、农药、油漆、液氯、液氨、硫酸、盐酸、半水煤气(一氧化碳)、甲苯、烟花爆竹、灭鼠剂及其他危险化工原料等。本县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47家,其中,生产单位9家,使用单位19家,经营单位218家(其中加油站71家、农药门市部122家、油漆门市部20家、工业气体经营部2家、烟花爆竹经营1家、液化气经营2家),运输车辆14辆。

    3.1危化生产企业9家:

    河南大江化工有限公司(原化肥厂)                             城北工业街

    温县鑫源化工有限公司                                       育才街

    温县氧气厂                                                 司马大街路西

    龙华铝材有限公司                                           汜马路中段

    东方碳素有限公司                                           汜马路中段

    温县汇丰润滑油脂厂                                         岳村乡东郭村

    三星化工厂                                                 祥云镇夏庄村口

    中兴化工厂                                            四号桥路北

    龙威化工有限公司                                           新洛路后岗村北

    3.2全县列入重大危险源监管的有12家19个场所分别是:

    大江化工公司:气柜、氨罐(储存区)、尿素车间

    鑫源化工公司:氯储存区、三氯化磷储罐、生产车间

    天阳车轮有限公司:液化气储罐区

    宏达液化气产充装站:液化气储罐

    振安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储罐

    宏升烟花爆竹经销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中兴化工厂:气柜

    中石化七00四温县分公司:西环路加油站、西关加油站

    中石化七00四温县大桥经营部:一号加油站、二号加油站、三号加油站

    温县黄河加油站

    温县顺达加油站

    温县富达加油站

    4  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公安局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企业服务局、县建委、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药监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兼任。

    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4.1指挥部: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确立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乡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2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4.3安监局:负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系统、各乡镇、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起草事故情况报告。

    4.4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扑救预案,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负责事故现场消洗工作,并搜救伤员;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4.5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培训救援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向事故现场调配医疗物资,进行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4.6药监局:负责参与组织,协调抢险救护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的供应工作。

    4.7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环境影响时间较长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 坏事件。

    4.8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组织培训抢险驾驶人员;负责运送事故现场的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

    4.9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4.10县建委:负责制定民用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民用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处置方案。

    4.11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4.12企业发展服务局、商务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组织调配抢险器材和物资。

    4.13供电公司:制定应急电力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电力保障,提出电力设施的处置方案。

    5  应急救援的启动和实施

    5.1危险化学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做到:

    5.1.1事故发生时,应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5.1.2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同时如实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报警救援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6192669

    危化品事故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局)电话:6196005

    县公安局电话:110

    县公安消防大队电话:119

    县卫生局值班电话:6102840

    县医院急救电话:120

    5.1.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5.1.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b、发生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危险化学品名称;

    c、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f、周边情况及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5.1.5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2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各乡镇、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县委办、政府办,同时报危化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由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指派应急总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救援专业组。

    事故发生后,一般情况下指挥部下设危险源控制组、消防组、医疗救护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等8个救援机构。

    5.2.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一般由专业防护队伍、消防队伍、事故单位人员和河南大江公司危化品事故救护队组成。该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该组由县安监局负责。

    5.2.2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和公安消防队伍组成。该组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5.2.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和
事故乡镇卫生院共同组成。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

    5.2.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 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公安干警、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5.2.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等组成。该组由公安局负责。   

    5.2.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企业发展服务局、商务局、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组成。

    5.2.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其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该组由县环保局负责。

    5.2.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该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县安监局负责。

    5.3应急救援的实施

    5.3.1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抢险设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5.3.2事故发生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5.3.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救援专业组任务。

    5.3.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3.5各救援专业组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5.3.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消防部门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5.3.7事故得到控制,由县安监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5.3.8由于事故扩大,自身力量不能进行救援的,由县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持,同时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  事故类别和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7  应急救援的演练   

    定期组织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练。

    7.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7.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求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7.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练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练,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和程序,检查演练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8  其他事项

    8.1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8.2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8.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4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温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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