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土〔2024〕13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24〕39号)已收悉。
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内容,将该宗地无偿划拨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作为河南焦作温县冷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2023-划拨10号宗地位于温县武德镇苏王村,面积为4550平方米(折合6.825亩)。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