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2024-00080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关 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标       题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温政土〔2024〕1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温政土〔2024〕13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24〕39号)已收悉。

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划拨2023-划拨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内容,将该宗地无偿划拨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作为河南焦作温县冷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2023-划拨10号宗地位于温县武德镇苏王村,面积为4550平方米(折合6.825亩)。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温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