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土〔2024〕1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2023-划拨09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划拨2023-划拨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温自然资〔2024〕38号)已收悉。
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划拨2023-划拨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内容,将该宗地无偿划拨给温县陈家沟景区发展中心,作为温县太极拳文化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2023-划拨09号宗地位于陈家沟村,面积为7641.2平方米(折合11.4618亩)。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监督用地单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