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温县黄河路西段676号
联系电话:0391-61931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负责人:陈大林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管理县委授权范围内的县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领导人员。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县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计划生育、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二)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对本行政辖区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对教育工作热点问题专项督导检查;起草温县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温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
(三)教育股(行政事项服务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教材和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德育和校外教育。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承担温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发展民办教育的长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办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础教育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中招体育加试工作;指导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四)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县委授权范围内机关及所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全县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全县教育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监管和使用;编制本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审计、发展改革、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六)安全管理股。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七)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宗教、统一战线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