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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温县振兴路366号
联系电话:0391-61028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负责人:任振兴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促进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领域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承担全县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落实行业标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县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二)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六)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十八)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十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二十一)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二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二十五)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工业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依法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七)组织开展全县军民融合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推动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动态、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政治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对外开放股。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研究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县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拟订全县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牵头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全县引进境内资金的统筹规划和统计工作。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 (三)秩序和法规股。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全县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领域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商务领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牵头拟订全县商务领域促进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行政服务事项便民化;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四)流通业发展股。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订全县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五)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服务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宏观政策宣传、指导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 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六)信息化发展股。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电子信息、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与经济社会等领域融合发展;承担推进相关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调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联系通信企业。 (七)产业规划股(行业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