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含土地储备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住房保障中心)、交通运输局(含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市管理局(含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联系团县委。